2004年,全市总人口为4142711人,其中农业人口3442370人,非农业人口700341人;男性人口2095008人,女性人口2047703人;出生人口65194人,出生率15.8‰;死亡人口41073人,死亡率10.0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6.72‰。
衡水市是以汉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。到2004年末,共有少数民族37个,5123人。占全市总人口的0.12%,主要居住在桃城区、故城县、深州市、景县等地,呈小聚居特点。全市有景县西营村、大枫林村和故城县太兴镇、赵鲁屯村4个回族聚居村。
全市少数民族中,回族、满族、壮族人口较多。其中回族2274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44%,主要居住在景县、桃城区、故城县;满族950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8.5%,主要居住在桃城区、深州市、故城县、景县;土家族420人,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8%,主要居住在阜城县、枣强县、深州市、冀州市。 
衡水市境内居住的其他少数民族还有朝鲜族、蒙古族、苗族、土家族、纳西族、俄罗斯族、藏族、傣族、维吾尔族、高山族等共1479人,各县市区均有分布。
全市各民族长期以来交错居住,在政治经济生活中互相支持,团结合作,互通有无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全市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,各民族相互学习,相互尊重,为建设经济强市做出了新的贡献。 |